一、 會議說明 我國氣候變遷因應法已於112年2月15日總統令公布,考量現行施行細則條文著重於溫室氣體減量管理,為奠定氣候變遷調適基礎,強化部會、地方政府推動各項方案之管控機制。爰修正「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施行細則」草案,名稱改為「氣候變遷因應法施行細則」,並於112年10月27日進行預告。為廣徵各界意見,作為後續修正參據,爰召開本次會議進行修正草案內容之研議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