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訓練對象主要有分為下列3大類: (一) 各級環保機關人員: 包含環保署及附屬機關、各縣(市)環境保護局辦理各項污染防制與管理業務人員每年訓練約4千人次,為訓練之主要對象。 (二)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環保相關業務人員: 包含國防部、經濟部、交通部、教育部、原委會、農委會、衛福部、海岸巡防署及內政部等相關環保業務人員,每年訓練約三千兩百千人次。 (三) 事業機構環保從業人員: 針對各事業機構、工廠(場)、環境工程(顧問)公司、環境檢驗業及相關產業環保從業人員,每年訓練約兩千五百人次。
二、 訓練課程,依訓練性質略可區分為下列4類: (一) 環保行政管理類: 以提昇各級環保機關人員行政管理、效能及溝通協調能力課程為主,包括廉能政府與公務倫理、公文處理、資訊安全、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等訓練。 (二) 環境政策法規類: 為利各項環保政策、計畫之推動與執行,規劃環境保護法規、綠色採購、行政法及法治作業、水污染防治法規、新訂或修正之各類環保法規新制介紹課程。 (三) 環保技術類: 以各項污染防治與管理技術為主,包含環境影響評估、空氣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廢棄物清理與處理管理、毒性化學物質災害應變、環保稽查及深度查核、各類環境檢驗測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 地下儲槽監測、登革熱病媒防治、環境教育核心科目及高普考試環保類科實務訓練等。 (四) 環境資訊應用類: 強化各級環保機構及事業機構之工作人員熟悉各項污染管制系統操作管理、監測資料、數據登載上傳及相關資訊軟體應用能力,以提高環境污染管理及資訊應用分析效率。
(三) 環保技術類: 以各項污染防治與管理技術為主,包含環境影響評估、空氣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廢棄物清理與處理管理、毒性化學物質災害應變、環保稽查及深度查核、各類環境檢驗測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 地下儲槽監測、登革熱病媒防治、環境教育核心科目及高普考試環保類科實務訓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