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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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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是促進國家發展及增進全民福祉的重要工具,對於複雜的環境污染問題,尤須以環保科技為基礎,逐步解決環境污染及公害問題,而環境保護政策的制定與科技的研究發展,更有著密不可分的互動關係。在環保政策的形成過程中,除了充分掌握必要之環境資訊與研究成果,以進行前瞻性的整體規劃外,對執行中之政策,亦應同步進行必要之檢討與評估,故環保科技研究發展工作可謂提供了政策制定與診斷之雙重功能,對環境保護工作而言,科技研究發展絕對是不可或缺的技術性支援。

環保署科技計畫以整合性、延續性、歸零思考、反應施政主軸等作為計畫管理之考量重點,採由下而上的策略規劃機制,各業務單位依據國家科學發展計畫之建議內容及業務上實際需要審慎評估後提出,環境政策之研擬扣合世界潮流,重視民意,俾求政策之周延。

一、研究規劃:

環保署推動環保科技計畫,係依據國家環境保護計畫、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及歷次全國科技會議與科技顧問會議結論與建議事項,配合年度施政目標及施政時所面臨之重要環保問題而規劃科技研發中程施政目標、策略規劃及年度綱要計畫,經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審查通過,均為支持重要環保政策及呼應當前環保議題之應用性科技研究,研發議題符合社會脈動且與政策扣合。

在環保科技人力方面,由於環保署目前尚無所屬專責研究所的設置,故環保科技研究多以委託學術研究機構及專業顧問公司等單位進行研究及創新科技研發。

二、研究現況:

環保署積極致力於環境永續發展,聚焦因應氣候變遷、資源循環、化學物質管理及環境品質管理等當今面臨重大環境議題,將傳統污染管制觀念轉變為預防管理,化被動為主動,以前瞻思維規劃整體環境改善策略,並接軌國際環境科學研究,期能突破現今環境問題的瓶頸,解決國內亟待解決的環境問題,並能與國際水平相當或更為前瞻有競爭力。為逐步提升我國前瞻環境科技研發量能,著力透入環保政策科技研究、環境調查監測及檢測研究、環保科技產學合作、資源循環利用創新技術、環境風險預測分析等。

三、研究經費

環保署成立後第1年(1977年)科技發展預算金額為新臺幣2,636萬元,嗣後2年,以幾何級數成長,78年6,589萬元、79年2億6,119萬元,80年及81年均維持2億餘元。81年以後之科技發展預算逐年刪減,82年1億3,283萬元、83年8,970萬元、85年9,091萬元。94年至104年均維持於5,000萬至9,000萬餘元間。105年至111年大多維持於1億餘元。

發布單位:
環境部
更新日期:
113-03-14
點閱數量:
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