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公害糾紛法律扶助

line分享列印本頁
  • 一、隨著都市人口密度增加,工業化程度上升,各種環境公害發生的頻率也越來越高,諸如噪音污染(包括低頻噪音)、水污染、空氣污染等等,嚴重影響一般人民的生活品質。問題在於,公害的發生具有公眾性、隱密性、持續性等特色,各種不同的公害產生的具體影響未盡相同,人民面對這些環境公害時,除了不知如何主張其法律上的權利之外,往往也欠缺對於公害的認識,更甚者,受害人未必有資力可以負擔得起主張權利過程當中所產生的律師費負擔。耑此,環境部為保障民眾權益,便利人民行使法律上權利的考量上,特擬定本計畫。
  • 二、計畫執行單位

    111-112年度執行單位為和鼎律師事務所。

  • 三、服務項目
    • (1)提供法律諮詢(透過電話0800-085-015或預約面談),解答各種公害問題。
    • (2)提供法律文件撰擬服務。
    • (3)提供申請人進行公害糾紛紓處、調處、裁決或民事調(和)解、民事訴訟代理。
  • 四、申請法律扶助資格限制
    • (1)申請法律諮詢、法律文件撰擬、紓處、調處、裁決、民事調(和)解之代理:無資力限制。
    • (2)申請民事訴訟之代理,須符合資力限制:申請人可處分之資產未逾新臺幣(下同)三百萬元,且每月可處分之收入未逾八萬元。
    • (3)申請時須檢附相關文件。
  • 五、其他申請所需相關文件及資訊可至本部公害糾紛處理資訊系統查詢。
發布單位:
環境部
更新日期:
112-10-02
點閱數量:
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