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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緣由
緣由
為落實我國淨零與永續目標,行政院卓院長榮泰於113年8月29日院會決議宣布參考民間企業設置永續長或成立永續發展推動單位等方法,建立政府永續長制度,以作為協助政府機關加速實踐淨零與永續發展。
永續長的角色
永續長角色為引導推動政策,協調機關內部各部門,關注環境、社會與治理各層面的議題。由政府機關內指派副首長以上層級擔任永續長,負責規劃推動政府機關永續轉型策略及措施,更能夠有效率調動各部門資源,以確保我國推動永續發展能夠跟國際接軌,為組織的永續發展打下基礎。
五大任務
- 提升永續治理能力
- 整合機關永續事務
- 促進文化變革與創新思維
- 加強公私部門夥伴關係
- 落實氣候變遷因應法法定職掌
未來展望
積極推動2050淨零轉型,落實賴清德總統「國家希望工程」。透過永續長聯盟之成立,將各界淨零與永續的期許,由政府全 面引領我國整體公民社會邁向更具韌性與包容的永續未來。
- 發布單位:環境部
- 發布日期:113-11-06
- 更新日期:113-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