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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標章規格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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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執行之環保標章,為依據ISO 14024國際標準定義之第一類(Type I)環保標章,依據國際標準組織之定義,第一類環保標章是「自願性、多重準則、第三者驗證之計畫,針對可降低整體環境負荷的產品發給標章」。

因此,我國環保標章首先需針對各類產品,訂定具有生命週期考量之產品規格標準,並依據預先訂定之產品規格標準,進行產品驗證並授予標章使用權。

由於我國環保標章只頒發給同一類產品中,前20%~30%環保表現最優良的產品,故在研訂個產品項目環保標章規格標準時,需先界定產品在生產時原料取得、製造、使用及廢棄、回收的生命週期中,符合「低污染、省資源、可回收」的環保特性,提出草案後,經過工作小組審查,通過後舉辦公聽會,邀請產業及相關單位之利害關係人一同討論,以利收集廣納各方意見。公聽會結束後,再舉行委員專家諮詢會,檢討公聽會的意見,哪些合理要求應該被採納或修正。最後,提交綠色消費暨環境保護產品審議會(簡稱審議會)審議,若審議通過,則予以公告。

自民國82年2月15日公告第一批產品環保標章規格標準起,迄今已有14大類產品類別,超過1百多種產品項目,詳細內容,請至全民綠生活網站之環保標章規格標準查詢 ,進一步認識環保標章驗證的產品。

發布單位:
環境部
更新日期:
112-08-09
點閱數量:
1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