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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勳雄(1996.06.10-2000.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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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勳雄署長重要事蹟
歷任署長 蔡勳雄

  任內以落實環保工作,提高生活品質為目標,改善公害污染、加強環境管理預防污染,以及參與全球環保事務為施政重點,並呼應美國「環保外交」,積極參與國際環保活動,1996年7月11日至12日在菲律賓馬卡惕市(Makati City)舉行APEC永續發展部長會議,由蔡勳雄署長率團並擔任清潔技術與清潔生產議題引言人及與美國共同主持清潔生產技術對生產議題,與美國共同提出「APEC清潔生產策略」。最後通過「永續發展部長宣言(APEC Ministerial Meeting o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及「永續發展行動計畫(Action Programme)」。1997年2月25日年於臺北國際會議中心舉辦「1997年國際環保伙伴會議」,邀請新加坡環境部長、荷蘭、紐西蘭及菲律賓環境部次長、美國環保署助理署長、亞洲開發銀行副總裁及法國、外蒙古、越南、馬來西亞、泰國、OECD等國家及國際組織高階段主管出席,交換各國環保施政經驗,並就「環境經濟工具」議題進行研討。1997年6月9日至11日在多倫多舉行永續發展環境部長會議,我國由蔡勳雄署長率團,並於大會最後發表部長聯合聲明。

  垃圾問題是環保署成立以來最頭疼的課題,興建焚化廠解決垃圾處理問題為當時的主流,依據「鼓勵公民營機構興建營運垃圾焚化廠推動方案」,預定再興建15座垃圾焚化廠,蔡勳雄署長帶領工程處推動協助縣(市)政府辦理垃圾焚化廠招標、興建及營運管理等事宜,焚化廠興建過程中,遭遇民眾抗爭,由環保署籌組專案小組,盡力與民眾溝通,加速垃圾焚化處理目標之達成。蔡勳雄署長並全面改革資源回收政策,讓全民參與垃圾減量工作,修正廢棄物清理法,實施資源回收新制,並成立「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委員會」,統籌資源回收「四合一」工作;並於任職期間完成「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方案」、訂定發布「有害事業廢棄物再利用許可辦法」、「廢(污)水排放收費辦法」、「病媒防治業管理辦法」、「環境檢測標準方法訂定準則」,以及制定公布「環境用藥管理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等重要法規。

  在河川水域及水質保育方面,完成全國55處河川行水區垃圾棄置場全部封閉,杜絕垃圾污染河川,於1997年提報了「二重疏洪道綠美化計畫」整個面積有420公頃,行政院核定以後積極推動,耗時4年多的時間,經費14億7,000萬元,綠化整理420公頃的土地,其中還包括93公頃的五股濕地,也同樣重新整治。另外修正飲用水管理條例,劃定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

  空氣污染防制上,1998年提出二氧化碳減量的「無悔」政策,我國從2000年至2020年的減量目標,是由環保署所主導制訂的,全國能源會議則是由環保署與經濟部共同負責召開;全面實施機車排氣定期檢驗,有效減少碳氫化合物及一氧化碳排放。

  在推動生活環境改造工作,鼓勵民眾營造健康、安全及舒適的生活環境;推動「國家環境保護計畫」,並鼓勵及協助地方政府訂定「縣(市)環境保護計畫」;成立環保警察隊,共同執行重大環境污染案件稽查取締;另1999年9月21日發生地震,成立緊急應變小組,進行災區環境衛生維護及消毒等相關工作,並發布「總統發布緊急命令執行事項涉及環境影響評估處理原則」,加速災區復建。

發布單位:
環境部
更新日期:
112-08-10
點閱數量:
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