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事業機構與工廠(場)場所需設置之環保專責人員辦理各類環保證照訓練業務,使其熟稔列管事業場所的環保相關業務,提供事業機構(單位)充裕的環保從業人力,協助事業做好污染防治(制)與管理工作,共同推動環保工作,作伙打造「藍天綠地、青山淨水、全民環保、健康永續」全民安居的寶島,主要推動工作如下:
- 環保專業證照之核發、撤銷、廢止及管理。
- 環保專業證照課程、資格審核、試務之規劃及執行。
- 環保專責及技術人員在職、到職課程之規劃及執行。
- 模範環保專責及技術人員遴選及表揚之規劃及執行。
- 環保專業證照訓練機構之管理。
- 發布單位:
- 環境部
- 更新日期:
- 112-08-07
- 點閱數量:
- 3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