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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子敬(2019.01.14-2023.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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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子敬署長重要事蹟
歷任署長 張子敬

  自2019年1月14日接任環保署署長。大學及研究所均主修環境工程,亦經高等考試環境工程科及格。公務生涯於1982年10月由臺北市環保局技士開始,歷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技正、科長,臺灣省環境保護處科長及北區中心主任,臺北縣環境保護局局長、臺北縣副縣長、再回歸本署擔任副署長而署長,可說是具實務經驗也了解中央、地方行政的一位署長。

  張署長上任時間尚短,但以務實的態度處理各項環保議題。在約半年時間,他處理了之前老車淘汰的爭議。針對大型老舊柴油車污染狀況,改以調修、汰換等補助手段,配以接續實施之檢測與合格標章及空氣品質維護區劃設等手段,化解爭議,持續推動老舊柴油車污染改善之目標。

  就環評爭議,除持續推動效率改善措施,對重大爭議議題,如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結論永久有效;或許可時間過長,但卻仍可依原審查結論進行開發,而無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6-1條之限制等。張署長指導同仁依行政程序法第93條規定,於審查結論中註明審查結論效期;對長時間未實施開發之爭議,由主管機關主動函請開發單位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8條規定,提出環境影響調查報告送審,使主管機關有機會對老舊案件再做檢視。由制度執行面彌補法規不明之處,但避免因修法爭議產生之社會成本。

  因應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調整署內政策決策機制,積極協助同仁完成相關子法之修訂。研訂空氣污染防制方案,作為我國空氣污染防制之上位方案。並建立地方擬訂及審核機制,督導地方訂定空氣污染防制計畫,建立全國空氣污染防制整體執行計畫。另檢討改進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應變機制,除應變分級制度與啟動時機外,將建立獎勵誘因機制,先期盤點固定污染源於空氣品質不良季節,可自主停工或減排作業,並建立補助鼓勵機制。另清查公告空品不良時之空氣污染行為,限制其操作。推動三級防制區既存大型固定污染源污染削減計畫,以加速改善三級防制區空氣品質。移動污染源管制部分,除持續推動大型柴油車汰舊或污染改善外,將加強推動船舶空氣污染改善,規範近岸運輸船舶改用低硫燃料油,及推動建置岸電設施,輔以空污費徵收,以減少船舶產生污染。

  另一個亟待解決的廢棄物處理問題,因我國焚化爐興建始於80年代,至今已20餘年。機組老舊必須更新,預計在111~113年將出現處理量能缺口。張署長與同仁積極規劃後續因應對策,包括:掩埋場活化,增加掩埋場容量;提升環保設施效能,核定12縣市25處高效堆肥處理設施及111年前完成3座廚餘生質能廠;推動廢棄物燃料化,核定6縣市6案RDF試驗計畫,年處理垃圾90萬公噸,成為生質燃料。

  此外,思考善用基金之經濟誘因,研擬以差別費率等作法,促成綠色設計,改善回收處理廠環境,提升回收處理業形象;促使回收產品高值化,落實循環經濟理念。

發布單位:
環境部
更新日期:
112-08-19
點閱數量:
1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