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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循環行動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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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5條,資源循環署設「再生資源回收再利用促進委員會」(促委會),為符合產業現況及未來發展,並配合淨零轉型關鍵戰略八「資源循環零廢棄」之推動,聚焦資源循環推動議題,使部會推動權責更為明確、強化跨部會分工協作,資源循環署透過促委會設置「生物質組」、「有機化學物質組」、「金屬及化學品組」、「無機再生粒料組」、「綠色生活及消費組」等5個分工小組,跨部會合作推動資源循環及永續消費,訂定「資源循環行動計畫」,由各分工小組就其特定議題或資源物須強化面向提出「關鍵議題」,並由基礎工作盤點結果提出「重點工作項目」,期以物質生命週期的角度推動資源循環,逐步推動落實零廢棄願景目標。

發布單位:
環境部
更新日期:
112-07-28
點閱數量:
1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