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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用藥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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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環境用藥管理法規定,環境用藥分成3種類,包含環境衛生用藥、污染防治用藥及環境用藥微生物製劑。此外,依其使用濃度及使用方式之不同,在管理上分為一般環境用藥、特殊環境用藥及環境用藥原體。

環境用藥管理策略以健全法令規章,落實整體環境用藥管理制度為主,包括登記許可制度、運作管理制度及查核抽驗制度,相關法規均已建制完全,以作為執法依據。

另外推動環境用藥管理資訊透明化、網路查詢便捷化,已建置「環境用藥許可證照查詢系統」,提供業者、政府機關及民眾查詢合法登記的環境用藥及病媒防治業、環境用藥販賣業等資訊;並建置「環境用藥安全使用網站」,提供民眾認識常見居家環境衛生害蟲、安全使用環境衛生用藥,甚至環境用藥選購原則,都可隨時上網站查詢,大幅提昇管理效能。

未來工作重點為持續加強簡政便民,提昇為民服務效能、善用媒體教化功能,加強教育宣導,提高安全用藥認知。

網址:https://topic.epa.gov.tw/evsu/mp-8.html
發布單位:
環境部
更新日期:
112-07-29
點閱數量:
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