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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災後環境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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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災害垃圾清理原則

  • 一、請民眾將易腐敗、發臭的垃圾與其他廢棄物分開堆放,以便當地環保單位規劃,優先清運易腐敗垃圾。
  • 二、不易腐敗之廢棄家電或大型傢俱等,如需排出,則置於環保單位規定之暫置地點,以不影響救災及交通通暢為原則。
  • 三、加速清除住宅地區垃圾及市集地區垃圾,並選擇適當之地點設置集中轉運,先以小型山貓及小型車集中,再以怪手或大型車轉運。
  • 四、為了加速清除效率,請各縣市環保單位就近尋找適當地點作為轉運站。以日間短程集中,夜間長程清運的方式,將民眾自家戶排出於街道上的廢棄物及淤泥,以機械裝入小卡車中,移離街道,日間統一集中堆置於轉運站,並進行適當的消毒,夜間再由大型卡車裝載,運送到掩埋場或焚化廠處理。如此可避開日間交通尖峰,大幅提升清運速率,有助於加速恢復街道的清潔。

發布單位:
環境管理署
更新日期:
113-01-11
點閱數量:
7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