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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屬原子能游離輻射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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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中人為產生的非游離輻射來源,可概分為射頻和極低頻兩類,舉例如手機基地台及電力變壓器,現代科技文明提高人們的生活品質,同時也形成電磁場曝露。環境部依照行政院部會分工,係負責電磁波對環境影響及監測,為防護國人免於受到人為電磁波發射源所產生電磁場的過度曝露,環境部公告「限制時變電場、磁場及電磁場曝露指引」,也針對環境中電磁波發射源及公共空間進行抽測,遵循預防原則跨部會協商與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如 NCC、經濟部國營會)進行源頭管理,並同時建立本土監測資料庫,將量測結果及資訊公開於「非屬原子能游離輻射管制網」。

我國在電磁波管制方面,目前政府各部會對電磁波管理的權責分工如下:

原子能游離輻射
原子能委員會
非游離輻射
衛生福利部-非游離輻射對人體健康之對策
環境部-非游離輻射對環境影響及監測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訊傳播事業營運之監督管理、頻道分配及證照核發
經濟部-電業設備 (高壓輸配電線、變電所)及電器產品之管理
勞動部-非游離輻射在職業場所對勞工影響之對策
依據以上分工,環境部為防護國人免於受到人為電磁波發射源所產生電磁場的過度曝露,綜合參酌國際非游離輻射防護委員會(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n Non-Ionizing Radiation Protection,ICNIRP)公告之曝露指引的精神和原則,公告我國「限制時變電場、磁場及電磁場曝露指引」。若民眾對所處的環境有非游離輻射安全疑慮時,也可聯絡各個相關單位來協助檢測,以獲得確切的結果。

更多資訊請至非屬原子能游離輻射管制網。

發布單位:
環境部
發布日期:
115-09-14
檢視更新日期:
115-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