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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強化全程流向管理,除定明再利用機構應進行產品流向申報及落實允收標準與產品品質等應遵循事項之外,將依據廢棄物清理法規定,針對特定再利用產品,提升加工再製事業及最終使用者之管理強度,其中特定加工再製事業應比照再利用機構辦理相關申報工作,而特定再利用產品之最終使用者,則應辦理環境監測。

再利用管理方式~
再利用管理方式
發布單位:
環境部
發布日期:
115-10-03
檢視更新日期:
115-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