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廢(污)水生物處理或混凝沉澱以污染物移除、符合放流水標準為目標,此僅使污染物在不同相態間轉移,且具曝氣用電耗能排碳、加藥量控制不佳和衍生廢棄污泥量大等問題,亦未能有效利用其可產生之能資源,而新興關注項目(如PFAS、藥物抗生素等)一般不易以傳統技術予以去除。環境部藉由思維翻轉,導入節能創能、資源循環、數位轉型與智能自動化操作等技術及措施,力促廢(污)水處理綠色轉型,將管末處理之污染控制,結合科學數據驅動及環境永續之治理架構,提升至資源再利用處理及環境永續之設計理念,朝資源再利用最大化及環境影響最小化邁進。
環境部以四大面向(能源化、資源化、低碳智慧化及減害化)、三大策略及九大措施推動廢(污)水處理綠色轉型,包括(一)法制驅動,透過修正放流水標準,新增或加嚴管制標準,促使廢水處理資源化發展;修正水措管理辦法,推動廢水處理朝能源化升級轉型,以節能創能、減害化措施,維護水體品質;修正水污費收費辦法,增訂業者投資具能資源化廢水處理設施得申請費額抵減機制。(二)技術引導,獎勵補助廢污水處理技術創新研發圖、建置技術資訊應用平台及規劃提報科研計畫,以促進本土技術發展及落地運用,解決事業面臨的問題;辦理淨水永續獎,採正面鼓勵方式推動並引導事業採行綠色轉型措施。(三)經濟鼓勵,以前瞻預算補助地方政府建立示範案場,協助產業轉型升級,提供綠色轉型專案貸款信用保證,以綠色成長基金投資淨零產業,期提供事業廢水處理綠色轉型之動力。
一、專案貸款信用保證
為鼓勵事業單位推動廢水處理系統的能源化、智慧化、資源化及減害化,提升設備效能,改善水體水質,環境部與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合作,建立相對保證基金,導入貸款信用保證機制,協助業者取得資金,實踐綠色轉型。
申請期限:114年1月1日至118年12月31日。
詳細申請細節可至水質保護網-專案貸款信用保證專區查閱。
二、綠色成長基金
為加速實現綠色成長及2050淨零轉型目標,環境部提出「加強投資綠色成長淨零產業實施方案」,並於113年11月29日獲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審議通過,設立「綠色成長基金」,由國發基金提供新臺幣100億元,未來10年將加強投資淨零永續新興產業,引進民間資金共同投入,加速國內淨零新興產業發展,同時創造更多綠色就業機會,啟動臺灣綠色成長的新動能。
申請時程:預計於114年第2季起受理投資案件申請。
詳細申請細節可至水質保護網-綠色成長基金專區查閱。
三、水污費減免
自104年5月起,環境部開始徵收水污染防治費,旨在促使事業單位投入污染防治設施,減少污染物排放。經過十年的實施,為因應產業結構變化與環保需求,環境部於114年3月31日公告「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主要目的包括:
1.合理化費率:調整有害健康物質的費率,反映實際處理成本。
2.新增收費項目:氨氮、鋅及錫。
3.鼓勵污染減排:透過分級優惠與投資抵減措施,促使事業單位採取更積極的減排行動。
此修法旨在強化污染者付費原則,並引導事業單位朝向綠色轉型。
詳細徵收費率調整與優惠內容可至水質保護網-水污費減免專區查閱。
四、補助示範案場
為推動廢污水處理綠色轉型及促進創新廢水處理技術的實地驗證與推廣,環境部爭取114年度2億執行「推動廢污水能資源化、低碳智慧化處理計畫」,優先補助潛勢事業建立示範案場,持續提報廢污水處理綠色轉型減碳計畫(116-119年)至行政院。
補助資訊公告追蹤可至水質保護網-補助示範案場專區查閱。
五、補助創新研發
為推動廢污水處理技術創新,環境部訂定「補助廢污水處理技術創新及研究發展計畫作業要點」,自113年度起每年編列2,000萬元預算,公開徵求具前瞻性與實用性的研發計畫,鼓勵技術落地應用,協助產業解決實際問題,邁向淨零排放目標。
1.創新研發型計畫:以新穎技術導入或開發為主,鼓勵突破性創新。
2.技術精進及運用型計畫:針對既有技術進行提升與模廠導入,強化實用性。
114年度補助計畫已截止,後續補助資訊公告請至水質保護網-補助創新研發專區查閱。
六、淨水永續獎
環境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呼應淨零排放與資源循環等核心政策,將被認為只會影響環境之廢(污)水,轉化成能使用的資源,減少廢(污)水對於環境的衝擊,採正面鼓勵方式推動並引導企業廢(污)水處理朝向創能、節能、資源化及智慧管理降低碳排放等作為,以水污染防治及水資源再利用具有重大績效之事業作為標竿楷模,促使國內事業單位響應共同推動及精進廢(污)水資源再利用,提升環境品質。
「淨水永續獎」依據能源化、資源化及智慧化不同特性進行分類,在依照不同行業別進行分組(下水道系統組、高科技產業組、傳統產業組及畜牧業、畜牧糞尿或生質能資源化處理中心組,以區分不同特性在淨水上的貢獻,再透過初審→複審→決選及現勘的層層過濾後,最終遴選出的優良企業企業獲得將獲得績優殊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