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二、職系:無
三、職稱: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四、官等職等:無
五、人數:1人
六、性別:不限
七、工作地:10-臺北市
八、公告期間:114年4月29日至114年5月6日
九、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畢業,環保相關科系尤佳。
(二) 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族、中高齡者及更生受保護人等就業弱勢者得優先考量。
十、工作項目:
(一) 辦理環境永續發展及國際環保交流相關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 本職務係本部綜合規劃司技佐職缺列入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任用計畫所留業務,故約僱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代理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即114年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即予解僱。
十一、工作地點: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83號9樓(綜合規劃司)
十二、報名及聯絡方式:
(一) 應備資料: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 工作經歷證明。
3、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例如英檢證明、身心障礙證明等)。
(二) 線上應徵:請於114年5月6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進行註冊(操作說明請至本部全球資訊網首頁https://www.moenv.gov.tw「訊息與公告/徵才公告」下載)。
★學經歷有填寫欄位限制,請填入最高學歷及最近5筆經歷,完整學經歷情形得上傳佐證資料證明。自傳以500字為限,請簡要自我介紹。
(三) 逾期或證件不齊全,不予受理,不合格者恕不通知或退件,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或赴陸設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申領陸方身分證、定居證及居住證;證件經審查後,不予退還,經聯絡不克參加面談者,視同放棄,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 本職缺依被代理職務職等及本部公告所定資格條件核給280薪點,折合新臺幣(以下同)3萬7,800元(薪點折合率依行政院通案規定每點折合135元)。本部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單位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五) 聯絡人:綜合規劃司鍾科長,聯絡電話:02-23117722分機2780。
- 發布單位:
- 環境部人事處一科
- 發布日期:
- 114-04-29
- 更新日期:
- 114-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