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環境管理署致力於改善環境,以「環保設施優化」及「掩埋場轉型」為核心工作,主要集中在提升垃圾處理設施的效率和改造掩埋場。自 106 年開始,展開了各種垃圾處理計畫,並補助地方政府升級垃圾處理設施,目標是確保家戶垃圾處理能力達到標準。
由於國內相關設施陸續啟用,量能將逐步提升,雖然正在逐步增加處理能力,但由於掩埋場還有一些垃圾待處理,在新設施完全投入運行之前,環境管理署會繼續整理掩埋場並加強防災措施。根據廢清法規定,地方政府有責任管理掩埋場,環境管理署也鼓勵地方政府在焚化廠整修期間充分利用現有的掩埋場提升廢棄物應變空間。
後續會持續督促地方政府加強掩埋場管理,並提供支援,包括垃圾分類、減量、沼氣處理、消防設備更新、場區監控等預防、預警、緊急通報之防範措施。同時考慮收回部分掩埋場管理權,以便更有效地利用現有設施,避免因管理不善而導致的火災等問題。近年來,家戶垃圾處理率一直在 93% 以上,環境管理署將持續保持已符合政府訂定臺灣永續發展指標的要求。
環境管理署致力於改善環境,以「環保設施優化」及「掩埋場轉型」為核心工作,不斷提升垃圾處理設施的效率,並積極改造掩埋場。通過各項計畫和補助,確保家戶垃圾處理能力達到標準,同時持續督促地方政府加強掩埋場管理,提供支援和防範措施,以確保垃圾處理的安全和效率。目標是持續維護臺灣的永續發展,確保垃圾處理率達到政府訂定的指標,為環境保護和城市發展做出積極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