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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續發展是讓當代人類的需求和願望能夠達到基本滿足的同時,也能保有後代子孫發展機會的模式」-1987年聯合國第42屆大會,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我們共同的未來》報告。

20世紀以來,科技、經濟的急遽發展,造成人們生活型態的改變,不僅衍生各種社會問題,更伴隨對環境資源、生物的衝擊與破壞。「永續發展」即是對前述負面現象的反思,追求經濟成長的同時應兼顧社會包容性、環境永續性,並納入現代與未來跨世代公平原則的考量,在提升和創造當代福祉的同時,不能以降低後代福祉為代價;在利用生物與生態體系時,仍須維持其永遠的再生不息。

西元2015年9月聯合國永續高峰會(United Nations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Summit)通過《2030永續發展議程(Transforming Our World: the 2030 Agenda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發布17項「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擘劃至西元2030年重要的永續藍圖,透過設立全球共同的永續發展目標,讓每一位的地球公民一同參與形塑我們理想中的未來。

每個國家的歷史文化背景、社經發展程度及掌握資源豐厚不一,所面對的機會與挑戰自然也就不盡相同,17項永續目標發展目標雖從全球尺度出發,但更重要的是如何在各個國家政府落地,經由中央政府、地方當局、企業、NPO/NGO,乃至普羅大眾等橫跨不同層級的組織與範疇的實踐而生根。

身為地球的一份子,我國當然也不落人後!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於西元2016年11月開始研訂臺灣SDGs,訂定符合臺灣發展現況的西元2030年SDGs及指標,並於西元2019年公布,將我國未來政策發展方向與聯合國SDGs對齊,邁向西元2030年,持續為全球永續藍圖做出貢獻。

環境部擔任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綠色環境工作圈」督導機關,包括督導核心目標6「環境品質」、核心目標12「責任生產與消費」、核心目標13「氣候行動」、核心目標14「海洋生態」及核心目標15「陸地生態」,追蹤檢討相關永續發展目標之執行情形。

環境部前身的環保署率部會之先,提出第一本政府機關自願檢視報告,將持續更新提出環境部永續發展目標自願檢視報告,並持續投入永續環境教育及推廣宣傳工作。

2030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
2030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

2030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 詳細內容

  1. 終結貧窮 – 消除各地一切形式的貧窮。
  2. 消除飢餓 – 達成糧食安全,改善營養並促進永續農業。
  3. 健康與福祉 – 確保健康生活,促進各年齡層福祉。
  4. 優質教育 – 提供公平且高品質的教育,促進終身學習。
  5. 性別平權 – 實現性別平等並賦予婦女權力。
  6. 淨水及衛生 – 確保所有人都能取得水與衛生設施。
  7. 可負擔的潔淨能源 – 確保所有人都能取得潔淨能源。
  8. 合適的工作及經濟成長 – 促進永續經濟發展與就業。
  9. 工業化、創新及基礎建設 – 發展永續工業與基礎設施。
  10. 減少不平等 – 國內與國際都要減少不平等。
  11. 永續城鄉 – 打造包容、有韌性的永續城市。
  12. 責任消費及生產 – 確保資源使用更有效率。
  13. 氣候行動 – 對抗氣候變遷的急迫行動。
  14. 保育海洋生態 – 永續利用海洋資源。
  15. 保育陸域生態 – 永續管理森林、土地與生物多樣性。
  16. 和平、正義及健全制度 – 建立和平與包容社會。
  17. 多元夥伴關係 – 強化實施手段與國際夥伴合作。
發布單位:
環境部
發布日期:
112-07-27
更新日期:
114-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