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辦理115年度補助資源循環創新及研究發展計畫
補助法令依據:環境部資源循環署補助資源循環創新及研究發展計畫作業要點
公告事項:
一、受理申請期間:114年11月10日至114年12月31日
二、補助項目:
(一)為開發資源循環所需之原創性產品設計、生產流程、商業服務及再利用技術之創新研究型計畫。
(二)為創新技術、產品或商業服務,已完成初步可行性分析,可直接切入商轉驗證及發展之商轉開發型計畫。
(三)補助項目以人事費、耗材費、設備使用及維護費、委託檢測費、其他研究相關費用(委託研究費)為限。
三、資格條件:
(一)依大學法設立之公私立大學。
(二)具研究發展能力之財團法人、公益社團法人、行政法人。
(三)國內依法規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公司。
(四)依廢棄物清理法取得登記或許可之機構。
四、審查方式:詳如申請須知肆。
五、補助金額上限:各案補助金額上限為新臺幣(下同)250萬元至500萬元。
六、全案預算金額概估:9,500萬元。
七、其他補助須知事項:詳如申請作業手冊。
※提醒事項:申請人/申請單位如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2條及第 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應主動於申請文件填具公職人員及關係人 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主動表明身分關係者,主管機關依同法第 18條第 3項規定,可處新台幣 5萬元以上 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補助資訊公告應包含「補助法令依據」及「(必填)6項公告事項」,方符合利衝法「公開公平方式」,其他補助須知事項可依實際業務需求自行調整之。
| 編號 | 標題 | 發布日期 | 檔案下載 |
|---|---|---|---|
| 1 | 附件1_115年度補助資源循環創新及研究發展計畫申請作業手冊 | 114-11-14 | |
| 2 | 附件2_115年度補助資源循環創新及研究發展計畫線上說明會資訊 | 114-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