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填報】
1.可至環境部首頁/資訊與服務/環境統計/最新消息/114年特定環境商品與服務調查/網路填報,或使用手機、平板掃描調查表第1頁右上方QR Code,即可進入網路填報系統。
2.填報帳號與密碼套印在調查表第1頁QR Code右方,輸入帳號及密碼後即可填報。
請確認您的帳號和密碼是否正確。如果問題仍無法解決,請聯絡典通股份有限公司客服人員(02-23315133轉601~604)。
為避免資料更新及統計錯誤,系統預設送出後即鎖定,須電洽典通股份有限公司客服人員(02-23315133轉601~604)調整後,才能修改。
【調查目的】
凡是為了環境保護或資源管理而生產的產品或提供的服務,皆屬於環境商品與服務的範疇,例如生產污染防治設備、太陽能板、風力發電設備、資源再利用(廢棄物再製)材料,或提供廢水處理、環境檢測服務等。
這項調查主要是為了瞭解我國綠色產業的發展及營運狀況,統計結果可提供政府、企業和社會各界應用。
【調查的真實性、資料的保密措施及相關法規依據】
本調查是環境部委託典通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可隨時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求證,亦可至環境部官方網站查證,相關路徑如下:環境部首頁/資訊與服務/環境統計/最新消息/114年特定環境商品與服務調查。
本調查依行政院主計總處的工業及服務業普查母體檔、政府機關產業名冊、相關產業公協會名錄抽取受查廠商,絕非詐騙或是針對性的調查。
請放心,依統計法規定,統計調查取得的個別資料皆須保密,並僅限於統計用途,不可作其他目的使用。
1.每家公司不論規模大小皆有其代表性,請配合填報回復。
2.另依統計法第15條規定,統計調查之受查者無論為個人、住戶、事業單位、機關或團體,均應依限據實答復。
【調查對象範圍】
若僅從事買賣,無實際生產事實,請於調查表「貳、調查問項/一、基本資料/1.是否有生產下列「環境商品」?」勾選(2)否,並於「其他建議」中註明「僅代理進口,無實際生產」後,上傳網路填報系統,或寄回調查表即可。
請聯繫典通股份有限公司客服人員(02-23315133轉601~604)或本部承辦同仁(調查諮詢專線02-23116067、02-23111684),將協助確認是否確實未生產(提供)環境商品(服務)。若確認未生產(提供)環境商品(服務),請於調查表「貳、調查問項/一、基本資料/1.是否有生產(提供)下列「環境商品(服務)」?」勾選(2)否後,上傳網路填報系統,或寄回調查表即可。
1.本次查填之資料時期為113年度,若是113(含)年以後才停(歇)業,仍請填報113年相關數據,並於「其他建議」中註明停(歇)業時間。
例如:企業於113年3月辦理停歇業,請填113年1~2月資料,並於「其他建議」中註明「113年3月辦理停歇業」。
2.若是113年以前即停(歇)業,請於「其他建議」中註明停(歇)業時間後,上傳網路填報系統,或寄回調查表即可。
3.遷廠也需要填,並請更新公司的地址。
請於調查表「貳、調查問項/一、基本資料/1.是否有生產下列「環境商品」?」勾選(2)否,並於「其他建議」中註明開始生產時間後,上傳網路填報系統,或寄回調查表即可。
本調查範圍僅統計國內工廠,故僅需填寫國內工廠相關數據即可。
1.若3間工廠(甲、乙、丙廠)均有生產(提供)環境商品(服務),可合併填報在其中一份調查表,並於「其他建議」中註明本表資料為合併甲廠、乙廠及丙廠數據,並註明這三廠的樣本編號。
(1)採網路填報者,其中一廠至系統填報即可,另2廠無須至系統註記。
(2)以紙本回卷者,須將3份調查表一併寄回。
2.若3間工廠(甲、乙、丙廠)僅2間(甲、乙廠)有生產(提供)環境商品(服務),可合併填報2間有生產之資料,並在「其他建議」中註明本表資料為合併甲廠及乙廠數據,並註明甲、乙廠的樣本編號,而未生產之工廠(丙廠)則在其調查表中勾選無生產。
(1)採網路填報者,可由甲廠至系統填報甲、乙兩廠的資料,乙廠無須至系統註記,丙廠則須自行至系統填報。
(2)以紙本回卷者,須將3份調查表一併寄回。
【調查問項】
採紙本填報方式者,請按產量由高至低依序填報,若表格不足,可自行浮貼空白紙新增,或改採網路填報。
營業收入及支出可先請教公司會計人員協助填寫,若真的無法提供明確數據,可按比例估算之數據填報。
1.本調查蒐集之資料,依統計法規定應予保密,並僅限於統計用途,不可作其他目的使用,請放心填報。
2.另依據統計法第15條規定,統計調查之受查者無論為個人、住戶、事業單位、機關或團體,均應依限據實答復。
A、B、C擇一填寫即可。
請依實際狀況填寫環境商品或服務之營業收入、營業支出及就業人數。若確實無法區分,可依環境商品或服務之營業收入占總營業收入之比率估算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