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額:特約工1名。
二、公告期間:115年2月13日至115年2月26日
三、僱用期間:到職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次年度續僱(不續僱)原則,依本部特約工相關規定辦理。
四、月支報酬(依學歷計薪):(下計新臺幣)
(一)高中畢業或專科肄業:3萬2,651元。
(二)專科畢業或大學肄業:3萬3,158元。
(三)大學以上畢業:3萬3,969元。
五、工作地點: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83號(秘書處)。
六、資格條件:
(一)高中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年滿18歲,且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
(二)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或紀錄。
(三)無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之情形。
(四)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及服務熱忱。
(五)具公務機關服務經驗者得優先錄取。
(六)具有小客車職業駕駛執照及經驗。
七、工作項目:公務車駕駛勤務、車輛清潔保養維護、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八、應備文件及報名方式:
(一)應備文件:
1、特約工甄選簡歷冊1份。(附件)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4、小客車職業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1份。
(二) 報名方式(擇一)
1、線上應徵:請於公告期間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並進行註冊(操作說明請至本署全球資訊網首頁www.moenv.gov.tw「資訊與服務/環境部徵才」下載)。
2、紙本應徵:請檢附(一)應備文件,於公告期間寄至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83號1樓環境部秘書處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並請註明應徵單位、職務職稱(秘書處-特約工)及日、夜與行動電話,另請將甄選簡歷冊電子檔,寄至承辦人電子郵件信箱(yejlin@moenv.gov.tw),郵件標題註明「○○○(姓名)-秘書處-特約工」 。
(三)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或赴陸設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申領陸方身分證、定居證及居住證;逾期或證件不齊全者,不予受理,證件經審查後,不予退還,不合格者恕不另通知或退件。
九、面談甄選:
(一)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
(二)甄選結果得視需要酌增候補名額2名(有效期間2個月),經甄選錄取人員,依本部通知日期到職任用。
十、聯絡電話:(02)23117722分機2452;聯絡人:林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