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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本部大氣環境司技佐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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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環境部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系:環資技術
職稱:技佐
官等職等: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人數:2人
性別:不限
工作地:臺北市
上網期間:115年3月12日至115年3月23日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公私立大學畢業,得有學士學位以上者。
(二)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者,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4職等以上,並具有環資技術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且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形。
(四)    「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族」得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一)    協助辦理空氣品質管理規劃、固定污染源管理、移動污染源管理、逸散污染源管理、噪音振動管制及室內空品管理等相關法規訂定、制度建置及技術推廣等事宜。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83號
聯絡方式:
(一)    請於115年3月23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本部於甄選期間取得履歷資料,並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銓審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應徵系統供參。
(二)    如無法線上報名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歷冊(請至本部全球資訊網首頁www.moenv.gov.tw「訊息與公告/徵才公告」下載)、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及最近1次銓審等相關資料影本,於115年3月23日前寄至臺北市中華路1段83號環境部大氣環境司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並請註明應徵【大氣環境司/技佐】及日夜聯絡電話,逾期或證件不齊全,不予受理。簡歷冊填妥後併請e-mail至【yuching.guo@moenv.gov.tw】,主旨請註明應徵職務職稱及應徵人員姓名。
(三)    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或赴陸設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申領陸方身分證、定居證及居住證。初審合格者本部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恕不退還。
(四)    甄選錄取者由本部通知當事人辦理進用。本職缺錄取正取2人,並得視甄選情形列候補4人,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五)    聯絡人:大氣環境司郭小姐  聯絡電話:02-23117722分機6009
編號 標題 發布日期 檔案下載
1 13簡歷冊_大氣司技佐_ 115-03-12 ODT
發布單位:
環境部
發布日期:
115-03-12
更新日期:
115-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