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系:環保行政
職稱:科長
官等職等:薦任第9職等
人數:1人
性別:不限
工作地:臺北市
上網期間:115年4月22日至115年4月27日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環境保護相關系所畢業,具碩士學位者。
(二)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者,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9職等科長職務3年以上經驗,並具環保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 具地方政府實務經驗尤佳。
(四) 具採購人員專業證照尤佳。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且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形。
(六) 「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族」得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一) 辦理環境教育政策、法規與方案之規劃、研擬、推動、執行及督導等業務。
(二) 辦理環境影響評估制度檢討精進與輔導及AI導入應用及相關業務。
(三) 辦理NGOs溝通、財團法人監督及管理、環保公益信託相關業務。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83號
聯絡方式:
(一) 請於115年4月2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本部於甄選期間取得履歷資料,並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銓審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應徵系統供參。
(二) 如無法線上報名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歷冊(請至本部全球資訊網首頁www.moenv.gov.tw「訊息與公告/徵才公告」下載)、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及最近1次銓審等相關資料影本,於115年4月27日前寄至臺北市中華路1段83號環境部環境保護司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並請註明應徵【環境保護司/科長】及日夜聯絡電話,逾期或證件不齊全,不予受理。簡歷冊填妥後併請e-mail至【ljchen@moenv.gov.tw】,主旨請註明應徵職務職稱及應徵人員姓名。
(三) 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或赴陸設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申領陸方身分證、定居證及居住證;初審合格者本部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恕不退還。
(四) 甄選錄取者由本部通知當事人辦理進用。本職缺錄取正取1人,並得視甄選情形列候補2人,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五) 聯絡人:環境保護司陳小姐 聯絡電話:02-23117722分機2708
- 發布單位:
- 環境部
- 發布日期:
- 115-04-22
- 更新日期:
- 115-04-22